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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兴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就饭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专栏:投标信息
发布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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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列出招标单位需求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其他项目可在报价表后面写补充内容并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我方同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他资料。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MX-XZBWB2023006 招标项目名称:明兴公司本部、白云新厂2024-2025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招标日期: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目 录
招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招标人需求第三章 合 同(样本)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邀请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就饭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为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编号:MX-XZBWB2023006 2.项目名称:明兴公司本部、白云新厂2024-2025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3.项目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48号,广州市白云区健旭三路99号 4.采购预算:人民币135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6.项目类别:货物类 7.项目内容:选取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2024-2025年饭堂食材采购(详见招标人需求)。 8.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省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函); 3.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二)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挂网时间:2024年4月9日11:00至2024年4月15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mx.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https://ygcg.gzggzy.cn/ 说明: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16日8: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投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方式:电子版资料(原件扫描件)请发mxzhaobiao@163.com邮箱纸质版资料(盖章密封)交行政保卫部 李小姐、姚小姐收(020-84365532),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4. 递交投标资料及开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48号 5.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2日(北京时间) 五、其他事项: 我公司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期待与您的合作!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 总体说明1.1.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价。 1.1.2.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内容。 1.3. 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1.4. 合格的投标人 具有符合投标邀请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合格的货物 1.5.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1.5.2.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 1.6. 禁止事项 投标人不得向招标单位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7.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所有。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1.1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已收到通知,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1.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3.1.3. 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4.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小组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竞标处理。 3.1.5. 本项目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采购、运输、验收、服务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运输、验收等工作中出现货物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1.6. 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列出招标单位需求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其他项目可在报价表后面写补充内容并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 3.1.7. 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0”、空白或出现负数,视为未响应。 3.1.8. 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按招标单位的要求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没有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产生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编排为四部分:①投标报价文件;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文件;③商务文件;④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规定填写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2)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认为须提交和评分内容相关的其它资料。 3.2.2. 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 3.2.3.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投标总则4.1. 投标 4.1.1. 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有投标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于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 4.1.2. 投标人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1.3.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单位指定的专职人员,任何迟于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1.4.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4.1.5. 招标人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非约定形式投标。 5. 开标、评标、定标与签约5.1.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公开,由招标单位招标评审小组主持开标。 5.1.2.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评审小组成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 5.1.3. 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1.4.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应接收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招标失败,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5.1.5. 开标会由招标评审小组成员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结果。 5.2. 评标 5.2.1. 评标原则 (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 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的需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小组没有义务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由招标单位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 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5.2.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评审小组成员评审时,应各自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或歧视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5.3. 定标 5.3.1. 招标单位确认结果后,经公示后,由招标人以纸质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3.2.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相应文件。 5.3.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对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中标无效处理。 5.3.4. 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5.4. 签约 5.4.1. 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五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5.4.2. 招标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二章 招标人需求(一)项目名称:明兴公司本部、白云新厂2024-2025年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135万元/年 (三)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四)本项目通过招标确认1家中标人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为招标单位提供所需采购的物资。 (五)供货金额: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中标人具体业务的数量及金额,采购的数量和金额均按中标折扣和招标单位提供的实际供货量为准,未发生的数量不产生费用,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物品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所提供的物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所提供的物品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及产品出厂标准。 4.投标人肉类供应商须在政府指定的合法的牲畜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 5.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每种货物,招标人没有义务确保采购量,请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风险。 6. 中标人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送货车辆车厢须有该公司标识)、交货质量检测、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理由延迟送货。招标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招标人要求推迟的除外),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物品的销售额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 10.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招标人除了按中标价款为计算单位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外,无须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1.招标人尽最大能力提供本次项目的所有必要信息,但不承担由于信息披露的缺陷所带来的任何责任。 12.中标人须按招标单位每次订购物品的数量、种类进行供货,不得出现短斤缺两,或故意多送、错送,否则中标单位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1.所提供的物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在质保期内,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2.所提供的物品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食品类产品,投标人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须贴有SC标志。 3.对货物的品质要求,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4.对货物(鲜肉、冷冻肉)的品质要求,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5.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须是广州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分割的猪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猪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6.其他肉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色泽明显。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以上,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须贴有SC标志。 7.蛋类:包装完整,新鲜,无裂纹、无异味、无溶黄、大号的。 8.蔬菜、瓜果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光泽及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不能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9.叶菜类应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芭结球适度,花椰菜类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10.茄果类等应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11.瓜果类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12.根菜类等品种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新鲜,无断裂,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 13.薯芋类应色泽一致、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14.葱蒜类应不带老叶、枯叶,不带泥土,无腐烂、异味。 15.豆类应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嫩、均匀,豆粒饱满,无发芽,不带泥土。 16.食用菌类应新鲜、无杂质、无腐烂、畸形、异味。 17.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18.调味品和副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可追溯来源。 19.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质量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20.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21.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2.物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招标人通知的为准。招标人提前一天以书面、微信、邮件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订购单位、品名、数量、送菜时间和特殊要求等,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订购的要求送货。 23.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招标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招标人验货后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24.每天所提供物品留样保存,样本保留期不少于3天。 25.中标人能针对招标人制定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缺货、换货,临时送货,食品问题、中毒事件处理等内容)。 26.每个中标人须向招标单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注: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招标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凡因中标人责任,使招标人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以招标人认可的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27.每月根据《食材供应商考核表》的条款对供应商的配送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每月考核得分在次月结算食材款时进行扣减,扣减办法如下:当月考核扣减总分数超过10分以上的,每超一分扣400元,最高扣减金额不超4000元。当月扣减分数总分超过50分(含50分)或连续两个月每月扣减分数总分超过30分(含30分)时视为考核不合格,则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9.中标人需具有农产品或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类软件。
1、肉类:货物票证要求
2、蔬菜类
交货要求:要求每天早上8时准时送到交货地点,临时性采购要按招标人的要求时间送达交货地点。中标人如送货迟到超过半个小时,则按当天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招标人(特殊原因经招标单位同意可免责)。 交货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48号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健旭三路99号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白云新厂 货物配送要求: 所提供的物品运输应由中标人负责,不得外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要求中标人自有冷链配送车3辆或以上,所有食品须冷链配送。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9℃以下,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物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须完整、箱干爽,无软化现象、无任何拆封、破损现象。鲜品等中心温度须保持0-10℃范围内。 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招标人使用单位根据中标人各供货点择优选配上述货物按期提出供货计划,中标人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货物。 1.报价依据:本项目以广州发展和改革委属下的广州菜篮子价格报价中心(以下:简称“菜篮子报价中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为基准价,由各投标人自行进行下浮率报价,即供货价=各项货物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1-中标下浮率);如出现菜篮子报价中心无相应内容的,以海珠区沙园市场当天报价的零售价*(1-中标下浮率)后的金额为供货价进行结算。 2.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所需采购物品,如出现招标人所需物品中标人无法提供时,招标人可自行采购。 1.定价 (1)招标人与中标人定期核对下一周期的食材价格。 1)蔬菜类价格每周定价一次。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gz.gov.cn的“广州菜篮子价格”发布“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的品种,以报价当天(周五)的前七天(上周五到本周四)发布的该品种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平均值作为下周配送的基准价,由各投标人自行进行下浮率报价,即供货价=各项货物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1-中标下浮率);不在广州菜篮子公布的瓜蔬品种,乙方需按照其在海珠区沙园市场报价当天经营的零售价按中标下浮率进行报价。 2)新鲜肉类、冻品类、家禽类、蛋类、水产类、水果类及豆制品类价格每月确认一次。乙方以每月25日当天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gz.gov.cn的“广州菜篮子价格”发布“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的报价品种价格为下月配送的基准价,各品种的配送价按低于或等于基准价的中标下浮率进行报价;不在广州菜篮子公布的品种,乙方需按照其在海珠区沙园市场当天经营的零售价为基准价,按中标下浮率进行报价。 3、干货、调味料价格在合作期限内定价一次,乙方在执行合同的首月按照报价依据提交合同期内供货价格表。 (2)中标人须提前向招标人提供的微信或邮箱在规定时间内发送下期价格表,若过时发送将在月度考核评分时进行扣分。确定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招标人有异议,需双方协商后予以最后确定。中标人结收货款时,双方应严格按确定后的价格予以结算。 (3)如遇台风、暴雨等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中标人应通知招标单位,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 以上述报价依据及中标下浮率为基础。 (4)若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物品供应价格上有分歧时,以招标人周边市场的价格执行,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5)在定价周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调整供应价格。 (6)供应价格应包含中标人提供物品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包含成本、税费、运输、检验、人员、管理、装卸、利润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承担其他费用;供货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7)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提供的货品质量或考核情况,对配送品种进行调整。 2.结算价=定价依据中最终确认的供货价*货物的数量。
(一)验收流程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物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招标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验收人员应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招标人饭堂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4、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招标人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货物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认。 (四)验收条款 1.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提供的物品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中标人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配送货物须按时按量按质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验收完毕后,双方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招标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质量保证 (一)中标人应具有厨房货物综合供货能力,在广东省内有与经营相适应的储存设施、配送中心; (二)中标人应具有固定的销售服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愿意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量检测; (三)中标人所供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相关条例规定; (四)招标人对所供货物保留样品,如发生质量问题,以卫生防疫部门检验为准。 五、保密条款 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招标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须事先通知招标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招标人审核,审核合格者才能更换。
(二)中标人完成每月供货订单后应与招标单位对账,并向招标单位提供销售明细表和服务清单作为结算材料,经招标单位确认当月实际发生的货款金额后,中标人应按税法规定和供应物品的销售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向招标单位申请付款,招标单位收到申请后在次月完成货款结算。
七、考核 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根据《食材供应商考核表》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材新鲜度,食材规格,货物验收证件齐全性,送货及时性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奖扣分。根据每月考核得分在次月结算食材款时进行扣减,扣减办法如下:当月考核扣减分数超过10分以上的,每超一分扣400元,最高扣减金额不超4000元。当月扣减分数总分超过50分(含50分)或连续两个月每月扣减分数总分超过30分(含30分)时视为考核不合格,则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执行合同第一、第二个月作为磨合期不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见附件1:
附件1: 食材供应商考核表
备注:每月根据《食材供应商考核表》的条款对供应商的配送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每月考核得分在次月结算食材款时进行扣减,扣减办法如下:当月考核扣减总分数超过10分以上的,每超一分扣400元,最高扣减金额不超4000元。当月扣减分数总分超过50分(含50分)或连续两个月每月扣减分数总分超过30分(含30分)时视为考核不合格,则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三章 饭堂食材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48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48号、广州市白云区健旭三路99号 ”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就有关工作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供应货品:蔬菜、水果类、新鲜肉类、冻品类、家禽类、蛋类、水产类、豆制品类及干货、调味料 等 。 (二) 合同暂定总额为¥ 135万 (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元整)。
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gz.gov.cn的“广州菜篮子价格”发布“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的品种,以报价当天(周五)的前七天(上周五到本周四)发布的该品种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平均值作为下周配送的基准价,即供货价=各项货物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1-中标下浮率);如出现菜篮子报价中心无相应内容的,以海珠区沙园市场当天经营的零售价*(1-中标下浮率)后的金额为供货价进行结算。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所需采购物品,如出现甲方所需物品乙方无法提供时,甲方可自行采购。 1、定价 1)蔬菜类价格每周定价一次。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gz.gov.cn的“广州菜篮子价格”发布“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的品种,以报价当天(周五)的前七天(上周五到本周四)发布的该品种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平均值作为下周配送的基准价,各品种的配送价按低于或等于基准价的中标下浮率进行定价;不在广州菜篮子公布的瓜蔬品种,乙方需按照其在海珠区沙园市场报价当天经营的零售价按中标下浮率进行报价。 2)新鲜肉类、冻品类、家禽类、蛋类、水产类、水果类及豆制品类价格每月确认一次。乙方以每月25日当天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gz.gov.cn的“广州菜篮子价格”发布“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的报价品种价格为下月配送的基准价,各品种的配送价按低于或等于基准价的中标下浮率进行报价;不在广州菜篮子公布的品种,乙方需按照其在海珠区沙园市场当天经营的零售价为基准价,按中标下浮率进行报价。 3)干货、调味料价格在合作期限内以报价表为准,乙方在执行合同的首月按照报价依据提交合同期内供货价格表。 4)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供的电子邮箱在规定时间内发送下期价格表,若过时发送即视为自动放弃下一周期饭堂食材配送资格,并在月度评比时进行扣分。确定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甲方有异议,需双方协商后予以最后确定。乙方结收货款时,双方应严格按确定后的价格予以结算。 5)如遇台风、暴雨等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乙方应通知甲方,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 以上述报价依据及中标下浮率为基础。 6)若乙方与甲方在物品供应价格上有分歧时,以甲方认为合理的价格执行,乙方不得有异议; 7)在定价周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调整供应价格; 8)供应价格应包含乙方提供物品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包含成本、税费、运输、检验、人员、管理、装卸、利润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供货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9)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或考核情况,对配送品种进行调整。
2.结算价=定价依据中最终确认的供货价*货物的数量。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所提供的物品须是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项目合同的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所提供的物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所提供的物品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及产品出厂标准。 4.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乙方肉类供应商须在政府指定的合法的牲畜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 6.本项目合同中列明的每种货物,甲方没有义务确保采购量,请乙方自行承担采购风险。 7.如发现文件有缺漏或不一致或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及时提请甲方补充和澄清,否则,按项目的实际要求和甲方的理解执行。 8.乙方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送货车辆车厢须有该公司标识)、交货质量检测、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11.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2.乙方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乙方按供应物品的销售额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 13.合同价款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甲方除了按中标价款为计算单位向乙方支付货款外,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甲方尽最大能力提供本次项目的所有必要信息,但不承担由于信息披露的缺陷所带来的任何责任。 15.乙方须按甲方每次订购物品的数量、种类进行供货,不得出现短斤缺两,或故意多送、错送,否则乙方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二)具体要求 1.所提供的物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在质保期内,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2.所提供的物品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食品类产品,乙方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须贴有SC标志。 3.对货物的品质要求,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4.对货物(鲜肉、冷冻肉)的品质要求,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5.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须是广州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分割的猪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猪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6.其他肉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色泽明显。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以上,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须贴有SC标志。 7.蛋类:包装完整,新鲜,无裂纹、无异味、无溶黄、大号的。 8.蔬菜、瓜果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乙方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光泽及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不能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9.叶菜类应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芭结球适度,花椰菜类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10.茄果类等应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11.瓜果类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12.根菜类等品种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新鲜,无断裂,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 13.薯芋类应色泽一致、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14.葱蒜类应不带老叶、枯叶,不带泥土,无腐烂、异味 15.豆类应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嫩、均匀,豆粒饱满,无发芽,不带泥土。 16.食用菌类应新鲜、无杂质、无腐烂、畸形、异味。 17.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18.调味品和副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可追溯来源。 19.所提供的物品质量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20.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21.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2.物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甲方通知的为准。甲方提前一天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订购单位、品名、数量、送菜时间和特殊要求等,乙方须按甲方订购的要求送货。 23.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甲方持两份、乙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24.每天所提供物品留样保存,样本保留期不少于3天。 25.乙方能针对甲方制定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缺货、换货,临时送货,食品问题、中毒事件处理等内容)。 26.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贰 万元。 注: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凡因乙方责任,使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以甲方认可的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27.每月根据《食材供应商考核表》的条款对乙方的配送情况进行考核,当月结束后根据得分最终情况,按分数进行扣减:当月考核扣减总分数超过10分以上的,每超一分扣400元,最高扣减金额不超4000元。当月扣减分数总分超过50分(含50分)或连续两个月每月扣减分数总分超过30分(含30分)时视为考核不合格,则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8.乙方需配置农产品或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类软件。 (三)执行标准 1、肉类:货物票证要求
2、蔬菜类
(四)交货期、交货地点 交货要求:要求每天早上8点送到交货地点,临时性采购要按甲方的要求时间送达交货地点。乙方如送货迟到超过半个小时,则按当天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特殊原因经甲方同意可免责)。 交货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48号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健旭三路99号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白云新厂 货物配送要求: 所提供的物品运输应由乙方负责,不得外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保证全程冷链配送,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乙方须配置自有冷链配送车≥3辆,所有食品须冷链配送。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9℃以下,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物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须完整、箱干爽,无软化现象、无任何拆封、破损现象。鲜品等中心温度须保持0-10℃范围内。 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甲方使用单位根据乙方各供货点择优选配上述货物按期提出供货计划,乙方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货物。
四、验收要求 (一)验收流程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物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验收人员应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合同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乙方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4.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乙方。 (三)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货物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认。 (四)验收条款 1.乙方所提供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乙方所提供的物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乙方所提供的物品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提供的物品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乙方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配送货物须按时按量按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验收完毕后,双方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五、质量要求 (一)乙方应具有厨房货物综合供货能力,在广东省内有与经营相适应的储存设施、配送中心; (二)乙方应具有固定的销售服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愿意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量检测; (三)乙方所供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相关条例规定; (四)甲方对所供货物保留样品,如发生质量问题,以卫生防疫部门检验为准。 六、考核 签订合同后,甲方根据《饭堂食材供应商考评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材新鲜度,食材规格,货物验收证件齐全性,送货及时性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奖扣分。当月结束后根据得分最终情况,按分数进行扣减:当月考核扣减总分数超过10分以上的,每超一分扣400元,最高扣减金额不超4000元。当月扣减分数总分超过50分(含50分)或连续两个月每月扣减分数总分超过30分(含30分)时视为考核不合格,则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执行合同第一、第二个月作为磨合期不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见附件1。 附件1: 食材供应商考核表
备注:每月根据《食材供应商考核表》的条款对供应商的配送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每月考核得分在次月结算食材款时进行扣减,扣减办法如下:当月考核扣减总分数超过10分以上的,每超一分扣400元,最高扣减金额不超4000元。当月扣减分数总分超过50分(含50分)或连续两个月每月扣减分数总分超过30分(含30分)时视为考核不合格,则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终止本合同。如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应承担违约责任,除本条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预算总价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其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行为造成影响,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预算总价的10%计算,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以及向乙方追索权利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 3.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或交货的数量、品种、规格或者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订货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应启动应急临采方案按甲方要求在约定时间内补回少交或不合格产品数量,由此造成的差价及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的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而使甲方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甲方可自行采购,乙方应承担采购差价、运费和人工等费用。 5.乙方出现供货能力不足的现象,或乙方无继续履约的能力,或乙方擅自将与甲方签订的供货项目转包给其他供应商的,乙方须按合同预算总价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7.因甲方人员食用乙方交来货品而导致不适的,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乙方责任的,乙方需向受害人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乙方供应的货品若为伪劣产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9.甲方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乙方所供货品确为伪劣物品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货品的检测费用。 10.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因供货质量、数量、供货响应时间、服务态度以及被投诉次数超过10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重新招标产生的所有费用。 11.乙方逾期提供货物或未按甲方要求退、换、补货的,以相应订单总金额为基数,按日支付万分之五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乙方应付违约金可由甲方从未付货款中予以扣减。 13.除乙方未及时提供准确有效的发票或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未付月结货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0.5%。 14.上述各项,一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合同解除;如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全额补足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保密条款 乙方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货物配送人员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核,审核合格者才能更换。 九、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在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通知与送达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本合同签章页注明的通讯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如果一方未填写本合同签章页的通讯信息或填写不明或未另行书面通知,则视该方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标明的住址为其有效通讯方式。 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和其他联系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各类通知送达的时间分别定为: (1)专人递交以收件时为准; (2)电子邮件、微信以成功发送并对方当事人已成功接受且能够检索识别为准。 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通讯信息。一方变更通讯信息的,应当自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载明的、变更后的地址为双方通知送达地址。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应承担怠于通知的不利法律后果。 十一、争议和纠纷处理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具备相关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经检验,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负责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给甲方,由此造成延期供货的,乙方承担延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2.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广州市法院管辖并提起诉讼。 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乙方承诺/保证均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并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就同一事项(或内容)约定不一致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以形成时间在后的约定为据。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生效时间以在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据。如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及工作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 。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一)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招标评审小组。招标评审小组由招标人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抽取在专家库中随机7名专家组成。招标评审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二)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三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3. 与参加该招标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三)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一) 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 招标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 投标下浮率非固定且唯一,或超出“0%<投标下浮率≤100%”范围的;(3)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金额不足的;(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的;(5) 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 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8) 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招标评审小组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9) 经招标评审小组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10)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1) 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评审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12)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3) 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3. 符合性审查结论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检查,否则不通过。 4. 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5. 招标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招标评审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 6. 被招标评审小组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二)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招标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三) 技术评定 1. 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评审表》。评审内容见附表。 2. 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 (四) 商务评定 1. 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审表》,评审内容见附表。 2. 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 (五)价格评定 1. 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复核原则为: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人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他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 4)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5)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招标人需求》所明示数量为准;《招标人需求》未明示的,由招标评审小组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决定; 6)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评标价。 2. 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1-投标下浮率)*项目预算金额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评分权重 (六)综合评分的计算 1. 综合评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2. 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招标评审小组抽签决定。本项目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总分最高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的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备选中标人,当中标人无法履约,提前终止合同时,由备选中标人代替其继续履行合同。由备选中标人履行合同时,按照本次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签订和履行本项目饭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当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一)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四)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将作废标处理。 (一)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4. 向招标人、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提供虚假情况的; 7.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二)招标人按照评审方法定标。(三)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公司宣传栏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转为公告。(四)招标人公示中标结果后未收到异议的,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及时通知所有未中标单位。(五)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附表一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二 商务评审表(20分)
技术评审表(20分)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1)带“★”文件为必须提供的文件。 (2)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提供上述资料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4)投标人请按照上述顺序编好页码。
格式1 投标函致: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第 号(项目编号) 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现正式授权 (被授权人职务及名称) 以投标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名义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投标上述项目。 现依照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内装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1份),副本 份。我方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号的投标。 2. 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供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指定的(项目名称),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3. 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起20天内有效。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4.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5. 我方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的规定,并同意放弃对这规定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6. 我方同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他资料。 7.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否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8. 我方完全理解,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发送: 地 址: . 邮政编码: . 电 话: . 传 真: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2 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1.本项目投标人各自报出统一且唯一的投标下浮率,以百分比表示,下浮率应为1%的整数倍,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下浮率范围:(0%<投标下浮率≤100%)。; 2.结算价=定价依据中最终确认的供货价*货物的数量。 3.投标报价包括了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他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中标单位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上述品种报价应同步填写附件:食材报价表,报价表包含菜篮子品种、非菜篮子品种、干货、调料等品种和规格。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3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致: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本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注册于(省、市、县)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法定代表人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编号为: )及其合同执行过程中,以我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4 资格声明函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我方愿响应你方 年 月 日发布的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邀请,参与投标,提供招标人需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 1. 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我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合格和我方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提供给招标人的货物及服务与投标承诺一致。 2. 我方在参与本次投标时,符合法律法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3. 我方在参与本次投标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我方如中标,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将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之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提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5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 “★”号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上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上表相应列中标注“×”,并简述偏离内容。 3、本表提供空表的视为完全响应。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6 商务评审索引表
格式7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致: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招标编号: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并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8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请附上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等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评审细则另有要求的,按评审细则提供。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9 合同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对应填写,完全满足的在“是否响应”栏中填“响应”;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说明”栏中列出差异的具体内容。 2.除“差异说明”栏所列的内容以外,其余按《合同书》格式中的条款执行。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10 技术评审索引表
格式11 投标技术方案(格式及内容可自定)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书面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品牌、技术描述、技术规范、技术参数、配件及配置清单、技术文件和资料、技术说明书、图纸、安装调试验收介绍、时间安排和售后服务等内容,可以是原厂有关产品说明书、产品样本、检验报告或其他形式的书面文件等; 2. 产品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如有)。 3. 产品主要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配置国内提供情况说明(如有)。 4. 供货方式及交货进度表(如有)。 5. 附相关证明资料/产品宣传彩页(如有)。 6. 项目管理方案(如有)。 7. 售后服务方案(如有)。 8. 安装指导、调试及验收方案(如有)。 9. 培训方案(如有)。 10. 招标人配合的条件及投标人提供的伴随服务(如有)。 格式12 与招标人需求差异表[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逐条对照招标文件“招标人需求”的内容要求填写,有差异的,不论是技术或商务上,均须在此表中列明两者的差异内容,以便查对和评审。投标人没有列出的内容或提交空表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为了保证您能成功投标,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段内容,并按以下的要求及时做好每一环节工作。) 1.所需文件必须全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文件存在缺漏或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要求均将导致响应无效。 2.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上传成功、电子签章完成。 3.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招标单位不再接收投标人任何与响应相关的资料、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对招标多个包组进行响应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各包组分别上传。 5.标书挂网及开标登录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网站详见网址: http://www.gzmx.com.cn/ 6. 本招标解释权归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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