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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易地改造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专栏:投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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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易地改造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 )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日 期:2018年1月 目 录投标邀请函... 3第一章 投标须知... 4投标须知前附表... 4一、总 则... 6二、招标文件... 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0第二章 评标、定标及...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易地改造项目(一期) 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月
投标邀请函受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易地改造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易地改造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 3、项目规模:建设用地面积65881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53195.7平方米) 4、招标范围:一期工程的建筑(含地下室和深基坑)、结构、电气、给排水、空调、电子电信、道路、绿化等工程量及预算编制。 二、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 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正,提交到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48号设备工程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公开进行。 招标单位: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 “招标人” 指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1.2 “投标人” 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法当事人。 1.3 “中标人” 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合同的投标人。 1.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所有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包括文本文件、电子文档、传真)。 1.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包括文本文件、电子文档、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造价咨询单位承担造价咨询服务,确保本项目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 2.2项目概况 2.2.1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2.2.2项目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2.2.3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2.2.4 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3.1计费基数:本项目工程造价暂按工程建安费 20,000 万元 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 3.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文《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的相关规定计算下浮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40 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此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标书。 4、合格的投标人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投标费用 5.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招标答疑文件和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7.2招标澄清文件一经在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厂区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3 招标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投标人可在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厂区网站浏览、下载招标澄清文件。 7.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8.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9.1投标文件目录。 9.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见格式2、3)。 (2)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 (3) 投标单位资质证书。 (4)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9.3投标商务技术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 投标函(见格式1)。 (2) 项目负责人简历(见格式4)。 (3)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见格式5)。 (4) 2014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的房屋建筑造价咨询项目一览表(见格式6)。 (5) 企业完成的造价咨询成果获奖情况(如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等,格式见附件7)。 (6) 其它证明公司现有实力的材料(如企业认证体系、获奖证书、守合同重信用等)。 (7)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 (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10、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以下附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投标有效期 1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1.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2、投标保证金 无。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3 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必须加盖单位章(含骑缝章)并凡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3.4 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13.5 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张大小超过A4纸的折叠成A4纸的规格),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不得用活页装订。 13.6 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一张,独立包封,封面须盖单位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投标文件: (1)所有投标文件合订在一起; (2)投标文件的规格:大小统一为A4纸(纸张大小超过A4纸的折叠成A4纸的规格); (3)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3本)、电子光盘一起包封为一包。 14.2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封口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封包上应具有以下标记: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 传真: (3)提交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截止时间 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好送达签认手续。 15.2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与送达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5.3 招标人可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5.5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6.4 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一、评标总则17、评标的组织 17.1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17.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18、评标过程的保密 18.1 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19.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0推荐中标候选人 20.1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制评标报告。 20.2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的,则投标人综合实力得分高的排列在前;若符合性和有效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次招标失败。 21、审定中标人 21.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依法选定中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则本次招标失败。 招标人评定中标后,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书。 对未中标当事人,招标人不做落标原因解释。 22、合同签订 2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签订合同。 22.2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第2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将合同转包、转让的,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评标方法23.评标委员会及其职责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0]37号)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3.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3.3评标委员会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4.评标依据 24.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4.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4.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12号令); 24.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24.5《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24.6《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4.7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 24.8省、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5. 评标专家守则 25.1所有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5.2参与评标专家: 25.2.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25.2.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25.2.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25.2.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25.2.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25.2.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26. 评标程序: 26.1投标人资格审查; 26.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6.3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6.4计算投标人总得分; 26.5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7.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详见附件一《资格审查表》及附件二《符合性审查表》) 27.1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投标文件中没有出现任一种属于招标文件所列出的废标或无效标情形。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7.1.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27.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 27.1.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27.1.4、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 27.1.5、开标前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28.评标细则 28.1由评委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详见《资格审查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再进行综合评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进行详细打分,标准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之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评审时,对每个不通过评审的具体项目须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 28.2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分法,具体详见《综合评分表》。 28.3报价的算术复核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后综合评审前,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进行复核,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如下处理: 28.3.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8.4综合评分要求 28.4.1评委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议,作出个人评价。 28.4.2评委按照个人评议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各自记名打分。 28.4.3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8.5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在必要时安排投标人对有关细节加以澄清,但这种澄清不应使其它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28.6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通过资格审查不足3家或经评定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9.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的,以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30.审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依法审定中标人。但在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评委、招标人以及其他人员发现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资料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1.投标费用说明 31.1 投标单位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附件一: 资格审查表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可认为该投标文件不通过资格审查; 2、半数以上的评委认为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则该投标文件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不予通过,且不能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二: 符合性审查表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未出现上述情况的打“○”,出现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三: 综合评分表
备注: 1、单个合同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咨询合同或咨询成果复印件。 (1)业绩金额和日期以咨询成果证明文件为准;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是指:①区级或以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的招标控制价备案表(已加盖造价咨询单位章、招标控制价备案专用章);或②区级或以上财政评审/审核中心盖章确认的预算或结算书(已加盖造价师执业章、造价咨询单位章);或③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业主评价意见表的任意一种; (2)同一立项项目的不同标段、合同,其造价金额(成果)可以累计计算;同一标段的不同工作阶段(如预算阶段或招标阶段或结算阶段)其造价金额(成果)不可累计计算。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另册) 委托单位(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工程内容有关的造价成果(工程量计算书复印件、工程量清单、单体工程造价分析、招标控制价并附电子版),乙方应予以及时提供; 2. 甲方可向乙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并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意见; 3. 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委托内容所需的全套施工图纸、答疑及其相关内容的书面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 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及服务; 5. 甲方根据合作的情况,有权利直接增减承包人的工作内容。 受托单位(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受托内容有关的各类经济技术资料; 2. 乙方应保证受托内容相关的造价成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合法性; 3. 乙方应遵守行业法规,坚守职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如有违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成果过程中,乙方应全面配合,直至决算结束。 5. 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参与在本项目清单编制及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工作中。 合同费用 双方协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按各单项工程 费率取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壹周付至相应合同价的80%; 2. 完成与中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并出具核对报告后壹周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 3. 其余待竣工决算后壹周付清; 4. 履约保证金:乙方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完成与中标单位(含各地块总包、分包)的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并出具核对报告后14日内付清。 注: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出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表,确保与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一致,且编制范围、编制口径明确,满足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服务费; 2. 乙方必须保证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没有重大漏项,小的项目漏项费用合计不允许超过总项的3%(含3%),否则甲方视情况有权扣除最多不超过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三的罚款,作为给甲方的补偿; 3. 乙方必须保证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中各单项工程量计算准确无误,可以允许工程量正负误差在2%(含2%)以内,但绝不允许有1项工程量误差超过2%,一经发现,发包人视情况有权扣除最多不超过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三的罚金,作为给甲方的补偿; 4. 乙方必须保证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描述清楚,否则非发包人原因引起的签证增加造价,甲方视情况有权扣除最多不超过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三的罚金,作为给甲方的补偿; 5. 在确定施工单位后,对于甲方或施工方提出清单中有争议的项目,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清单并做出书面结论; 6. 工程开工30天内或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委派相关清单编制人员对甲方项目参与人员及跟踪审计人员进行具体的编制交底工作。 7. 乙方必须将清单工程量中混凝土、钢筋工程量按±0.00以下、±0.00以上统计汇总。 发包人对招标控制价的要求 1. 乙方必须进行大量的市场调查工作,保证招标控制价准确性且总体价格不高于当地同类工程平均市场价格水平; 2. 乙方负责招标控制价从编制开始直到开标拆封为止这期间的保密工作,包括事件本身、编制原则、取费标准、汇总时间等一切细节,由乙方壹人自始至终对口全权负责,若有泄密行为,乙方负责赔偿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 出现重大工程子项漏项(超过±8%)时,扣除合同价的20%。 4. 按地块分析单体工程经济技术指标。 其他约定 1. 乙方不得将服务转包给任何其他人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退还已付服务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2. 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未亲自参与本项目清单编制及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作的,从合同价中扣除罚款1万元。 3. 本合同对乙方扣除、罚款按单项工程可以累加。 合同时效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双方完成协议工作,结清费用,本合同自行失效。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 2. 如协商处理不成,可按下列程序解决: a) 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支付对方合同价 100 %违约金; b) 非双方原因造成违约,可双方协商或由仲裁机关协商解决。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一致的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拾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肆份。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易地改造项目(一期)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已由相关部门备案审批通过 ,建设单位为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用地面积65881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53195.7平方米) 二、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制和审定; 2、协助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 3、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4、施工合同造价相关条款的拟定及审核;
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四、造价文件的质量和编制时间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4.1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总体要求 4.1.1咨询人应正常运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及项目属地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要求。 4.1.2各类咨询成果均应以文档形式体现,成果文件应包括封面、签署页、目录、报告书或编审说明、汇总表、单项工程计算表等。 4.1.3报告书或编审说明应阐述咨询项目概况、编审范围、编审依据、编审方法、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有关参数和率值选定,以及特殊问题的说明等。 4.1.4咨询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或多个单体工程组成时,必须分列内容和汇总。 4.2工程量清单编审成果质量要求 4.2.1工程量清单应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项目属地省市相关补充规定、广东省建筑工程最新定额、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及其它相关资料编制。 4.2.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应阐述拟定的主要施工方案,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规费及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的最低费率取值说明、因设计深度而引起的工程量计量和项目特征暂定口径以及特殊问题的说明等。 4.2.3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采用的表式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本省实施细则及计价表式要求。 4.2.4在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的子目数量占工程量清单全部数量的比例应小于或等于1.5%;因工程量清单错误造成该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的误差率应小于或等于2.5%; 若招标人聘请另一家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工程量清单与单价因素之和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或等于3%。 4.3招标控制价编审成果质量要求 4.3.1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必须调查工程所在地施工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 4.3.2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必须满足合同条件规格、品牌、档次的要求。 4.3.3在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的子目数量占工程量清单全部数量的比例应小于或等于1.5%;因工程量清单错误造成该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的误差率应小于或等于2.5%; 若招标人聘请另一家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工程量清单与单价因素之和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或等于3%。 4.4编制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全套造价文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 投 标 函
(招标人)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易地改造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参与投标。 投标报价如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万元人民币。本工程的咨询服务费以招标控制价为基础下浮 %,即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以上报价包括咨询服务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指定的银行帐号,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贵司签订合同。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项目。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我方的此次报价有效期为本次易地改造项目(一期)施工全周期。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承若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有效性至工程决算审计结束。 (7)我方承若在招标方使用我方提供的成果过程中,全面配合。 (8)我方承若按地块、按单项工程提供单体工程造价经济技术指标分析。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可采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至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可采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现委派 参加贵司组织的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易地改造项目(一期) 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司处理招标报名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传:
单位名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简历
备注: 1、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单位; 2、业绩证明:需提供曾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报告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 标 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5:
拟投入本项目造价人员一览表
备注: 1、附上以上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章。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单位;
投 标 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6: 2014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的房屋建筑造价咨询项目一览表
备注: (1)单项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时间、金额均以咨询成果文件为准。 (2)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是指:①区级或以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的招标控制价备案表(已加盖造价咨询单位章、招标控制价备案专用章),或②区级或以上财政评审/审核中心盖章确认的预算或结算书(已加盖造价师执业章、造价咨询单位章),或③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业主评价意见表的任意一种;同一立项项目的不同标段、合同,其造价金额(成果)可以累计计算;不同工作阶段(如预算阶段或招标阶段或结算阶段)其造价金额(成果)不可累计计算。)。
投 标 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7:
企业已完成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获奖情况一览表
备注: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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